2019-04-01 畜牧場各項減廢設施補助 4月15至4月29日受理申請 Apr 1st 2019, 00:0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4.1 為逐年協助轄內畜牧場改善設備,雲林縣政府本年度持續辦理畜禽場各項減廢再利用設施補助,受理申請時間為107年4月15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請符合條件畜禽業者踴躍申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 - 畜牧場節水牛床補助
縣府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本次補助場次74場,補助12項品項、項目包括第二次固液分離機、風扇系統馬達加裝變頻器、污泥馬達、除臭生物製劑、除臭設施、雨污水分離設施、高壓清洗機、飲用水節水系統、省電燈具、廢水處理曝氣機、高床肉豬舍、節水牛床等設施。 農業處指出,本次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本縣轄內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負責人。(二)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三)申請高床肉豬舍補助之豬場須具有合法使照。 農業處呼籲因補助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禽業者踴躍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108年4月15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0)或各地公所農業課。 - 畜牧場肉豬舍高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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