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规范受处分干部管理使用 严管有法度 厚爱有温度 Apr 29th 2019, 00:00, by 人民网 近日,江西赣州市出台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市管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推动形成激励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落实教育管理责任。明确受处分干部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是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共同督促监督。坚持从严约束和正向激励并重,采取及时执行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决定、妥善安排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定期回访教育、营造宽松环境等5条措施,让干部感到组织"严管有法度""厚爱有温度"。 框定重新任职前提。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内只要工作表现积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可重新任职:影响期已满;对自己的过错已深刻反省,改正错误态度好;工作需要、有适合干部发挥作用和特长的岗位;问责事件已妥善处理,重新任职不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影响重新任职的其他情形。 细化重新任职条件。对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具备以下6类条件之一的,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可择优提拔重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敢打硬仗、敢闯敢拼、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在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过程中,积极靠前,主动服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项目落地、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改革创新工作中,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探索出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典型经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扎实、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带领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高质量通过各级考评检查验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在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冲锋在前,不畏牺牲,有力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重大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其他特别突出表现等。 绘好时间表,确保程序到位。明确重新任职的7个步骤,即个人提交书面汇报,受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一个月内递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初步建议,在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三个月内提出;组织部门初步审核,六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重新任职;深入考核了解情况;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信息公开。通过细化流程、明确节点,增强重新任职的操作性、规范性。(通讯员 赣组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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