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 星期二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雲林縣新聞報: 2019-04-02 蝶豆(花)在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 販售恐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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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新聞報 
2019-04-02 蝶豆(花)在未確認食用安全性前 販售恐觸法!
Apr 2nd 2019, 00:00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8.4.2
近年坊間掀起一陣蝶豆花的藍紫色漸層浪漫風,因為蝶豆花中所含花青素在不同酸鹼值的環境變化下會呈現不同美麗的顏色(在酸性環境下,花青素會形成紫色或接近紅色,中性或偏鹼性則呈現藍紫色或藍色),創造出有如夢幻星空的飲品及甜點。然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釋:一、「蝶豆(Clitoria ternatea Linn.)」之花部位可供作天然食用色素使用,惟應以達染色目的之最小使用量為宜。二、另,蝶豆之葉、莢、花部位屬非傳統性食品原料,如擬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需進行食用安全性評估,且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認食用安全性,始可決定是否得作為一般食品原料使用。


雲林縣衛生局表示,非傳統性原料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供食品用途,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現消費型態改變,常有業者會於網路平台上販賣(如蝶豆花、葉黃素、膠原蛋白…等)產品,其廣告內容常宣稱療效及誇大不實之詞句,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如欲了解更多食品原料管理相關資訊亦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https://consumer.fda.gov.tw/index.aspx) 整合查詢服務 >食品 >核可資料查詢>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項下查詢。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雲林縣衛生局食品科05-533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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